今年41岁的李先生已经找老婆好几个月了,这个老婆,虽是他名正言顺在民政局一起登记领证的合法妻子,但他却没有勇气发布寻人启事,也没有办法到派出所报案,因为他想不起对方的姓名,不知道对方的住址,甚至连容貌也早已模糊不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