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政府25日发布公告,为表达全省各族人民对4·20芦山7.0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省政府决定,4月27日为全省哀悼日。
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告:为表达全省各族人民对“4.20”芦山7.0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省政府决定,2013年4月27日为全省哀悼日。